食物疗法和药物疗法有很大的不同。食物治病最显著的特点之一,就是“有病治病,无病强身”,对人体基本上无毒副作用。也就是说,利用食物(谷肉果菜)性味方面的偏颇特性,能够有针对性地用于某些病证的治疗或辅助治疗,调整阴阳使之趋于平衡,有助于疾病的治疗和身心的康复,但食物毕竟是食物,它含有人体必需的各种营养物质,主要在于弥补阴阳气血的不断消耗。因此,即便是辨证不准确,食物也不会给人体带来太大的危害。正如名医张锡纯在《医学衷中参西录》中所说“食疗病人服之不但疗病并可充饥不但充饥更可适口用之对症,病自渐愈,即不对症,亦无他患”。因此,食物疗法适应范围较广泛,主要针对亚健康人群,其次才是患者,作为药物或其他治疗措施的辅助手段,随着日常饮食生活自然地被接受。
药物疗法主要使用药物,药物性质刚烈,自古有“毒药”之称,主要是为治病而设,因此药物疗法适应范围较局限,主要针对患者,是治疗疾病和预防疾病的重要手段。如若随便施药,虚证用泻药,实证用补药,或热证用温性的药物,寒证用寒凉性质的药物,不仅不能治疗疾病,反而会使原有的病情加重,甚至恶化。因此用药必须十分审慎。
食物疗法寓治于食,不仅能达到保健强身、防治疾病的目的,而且还能给人感官上、精神上的享受,使人在享受食物美味之中,不知不觉达到防病治病之目的。这种自然疗法与服用苦口的药物相比迥然不同,它不像药物那样易于使人厌服而难以坚持,人们容易接受,可长期运用,对于慢性疾病的调理治疗尤为适宜。
此外,食疗用品在剂型、剂量上不像药物那样有严格的规定,不能随意更换,它可以根据患者的口味习惯进行不同的烹调加工,使之味美色艳,寓治疗于营养和美味之中。
当然,由于食物疗法和药物疗法各有偏长,故在防病治病的过程中二者都是不可缺少的,应利用其所长,运用于不同的疾病或疾病的不同阶段,食物疗法与药物疗法相互配合,相互协同,相得益彰。